网络拼车潜藏法律隐患 搭乘人员权益难保障

2008-01-31 11:39:23  作者:张燕清  来源:通信信息报  浏览次数:1  文字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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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运高峰到来,网络拼车风气开始上扬。据了解,互联网上各大社区、论坛的“拼车”帖异常火爆,网友纷纷发布寻求合伙拼车信息:有车寻找坐车人,无车寻找有车者。此外,网络上也涌现诸多专业拼车网,如客齐集、北京拼车网、重庆拼车网、便民拼车网等。

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为网络拼车的兴起提供了条件。网络拼车在现实中确实能解决一些人的交通问题,但却伴随着一些法律隐患,正如网友讨论争议的焦点:拼车违法吗?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有律师表示,拼车车辆大都没有办营运证,也没有投汽车乘客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搭乘人员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春节网上拼车忙

飞机票太贵,火车票难买,汽车票很紧。春运高峰,一票难求困扰了很多准备回家过年的他乡异客。网络拼车由此兴起。

在福州工作多年的郑先生,家在泉州德化县,老家离福州两百多公里。近日,他在某拼客网上发布拼车信息,希望能搭乘老乡的车一起回家。所谓拼车,就是相同路线的人乘坐同一辆车回家、上下班、出游等,车费由乘客平均分摊。拼车给无车或买不到票的人带来不少好处。郑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福州到德化汽车票价65元,而且人多票少,福州到德化一趟油费加过路费大概两百多元,一辆车如坐5个人,每人平均付费60元即可,一方面方便省钱,一方面开车人节省行车费用,可谓双赢。

和郑先生一样,本着双赢心理的拼车人越来越多。记者在北京拼车网上查看到,拼车车主信息和拼车乘客信息分别都有几百条,该网站流量统计显示已有超过26万人次的访问量。“春运车票不再难求,客齐集上应有尽有。”同样提供拼车信息服务的客齐集网站日前打出了这样的宣传口号。记者了解到,不少网民在客齐集网站上发布春节拼车回家及车票转让或求购信息。

拼车潜藏法律隐患

春节网络拼车的兴起,从情理上来说,不仅解决了票紧坐车难问题,而且还能缓解道路交通行车压力,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有网友却提出疑问:“安全谁来保障”?据了解,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尚未有关于“拼车”的条文规定。因此,从法律层面看,拼车可能潜藏一些法律隐患。

首先是私车载客合法性问题。记者调查了解到,拼车车主一般要收取拼车乘客一定费用,主要是油费、过路费等基本行车费用。这些费用车主与乘客都愿意也能够接受。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没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收取费用搭载乘客可能构成非法运营,拼车可能变成“黑车”违法经营。

其次是安全性问题。网络拼车属于临时组合,不是同学朋友也不是亲人,拼车人可能要承担一些安全风险。比如重庆一网友认为:“拼车的人,大家开始互不认识,不知底细,可能会遇到欺诈、抢劫事件”;江西一网友则担心春节人那么多,车主可能超载导致安全隐患。

第三是安全保障及责任划分问题。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一些人对拼车心存的最大顾虑就是安全责任问题。车主担忧:“万一路上出了事故,我是不是要负全责?”乘客也担心:“万一出了事,谁负责?”拼车不属正常运营车辆,乘客并未投保,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责任规定。因此,拼车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难以界定。

避免走入法律误区

据了解,在网络上寻找拼车人,如果双方达成意愿,他们一般都会签订一份拼车协议。网络上甚至有完整的拼车协议范本供人参考。但事实上,就如上述分析网络拼车可能存在的几个问题,协议本身上并无法解决。

例如关于安全责任问题,拼车车主与乘客在拼车协议里一般会约定:如果“拼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一切责任自负。但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有效吗?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秦律师认为,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约定从根本上违反了国家宪法和法治精神,应是无效的。他认为,搭便车收取费用,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就对搭乘者负有赔偿责任;而对于搭车者而言,因为私家车不像营运车辆有旅客意外伤害险,出了事故就得不到保障。秦律师表示,对于在拼车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害风险,相关人士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不能以约定来排除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就将自己置于一定的法律风险之中了。

此外,私家车载客是否具有合法性,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侯国跃律师表示,要分两种情况看待私车拼车,如果私家车车主是为了追求利润,属于经营性质,车主拼车就是一种非法营运行为;如果车主只收取少量的油费,这属于一种成本分摊,是合法的。但他提醒拼车族,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与乘客的责任往往很难分清,会产生很多麻烦。

由此可见,网络拼车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拼车人要注意避免走入法律误区。同时,不可否认网络拼车对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存在好处,我们希望能有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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