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重庆遭遇同名兄弟

2008-03-06 09:12:58  作者:唐浩  来源:华龙网  浏览次数:3  文字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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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解放碑,淘宝街入口处的大型广告牌 记者 唐浩 摄

“淘宝街是淘宝网上的实体店吗?”在解放碑青年路轻轨入口处的“淘宝街”招商处,不少募名而来的消费者如此询问。答案是否定的,这是一家由重庆本土开发商开发的地下商场,与淘宝网没有一点关系。对此,淘宝网认为自己注册了商标,这是对其的侵权行为,而商标专家称,不能认定淘宝街对淘宝网构成侵权。

淘宝街招商火爆

淘宝街是由重庆天融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项目,是位于解放碑下青年路轻轨旁的一处地下商场,在美美百货靠近轻轨站旁的地下通道入口处,“淘宝街”的招牌醒目地立在路边,不仅如此,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街道边的广告牌,都显示着其正在招商。

淘宝街的一招商专员说,淘宝街是“中环·银座”项目的一部分,已经启动了一年多,前不久开始对外招商,主要由卖时尚女装、鞋类、饰品等个性小店组成,目前所有店铺均已卖出,而出租率也已经达到了150多家,还未正式开业,仍在招商阶段。当被问及与淘宝网有何关系时,对方称,“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只是借用了一下名字而已。”她还称,淘宝街的手续齐整,并说“淘宝街应该是注册了商标的。”

淘宝网:这是严重侵权

对此,淘宝网的回应是,这是对他们的严重侵权。淘宝网称,淘宝网已就“淘宝”、“淘宝网”其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了第35类商标,合法取得商标权,淘宝街的行为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与淘宝网有合作关系,同时,淘宝街的行为也是对淘宝网合法商标权的严重侵犯。

但是,目前他们并未表示会就此事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专家:不能认定侵权

西南商标事务所副所长陈晓葵称,“淘宝街”并未在该所注册商标。淘宝网所注册的第35类商标,是指将从事商业销售活动的商标,该类别商标注册是指将会以此商标实行商业销售行为。但即便淘宝网注册了“淘宝”两个字,也不能认定淘宝街对其构成侵权。

陈说,首先,“淘宝”两个字是字典词,也就是说,是属于字典里本身就存在的词组,而不是像“诺基亚”、“三星”等品牌的原创词组,那么淘宝街完全可以也将自己的商标进行第35类的申请注册,“比如有人要开一家商场,名叫‘我要淘宝’,也不算对淘宝网构成侵权。”因为这个词组的含义是可以多项理解的,当作名词和动词时,意义就可能不同。

其次,淘宝街与淘宝网在行业上也有不同,虽然同为销售商品的平台,但前者为实体,后者则在网络里,所以并不构成正面冲突。“只能说,淘宝街是在打擦边球,而不能认定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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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淘宝”大搜索

在网上搜索“淘宝街”,最出名的便是天津的名家淘宝街,虽叫“名家淘宝街”,但从北京等地前去采购的买家都习惯称其为“淘宝街”,这条街在京津一带知名度颇高,以出售各种便宜的服装、箱包、饰品为主。

“常熟淘宝街”则是当地人自己做的一个网站,当地的许多小店都在该网上有“网店”。有趣的是,该网站的域名为taobao512.com,与淘宝网的taobao.com只有细微差别,页面也与淘宝网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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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酥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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