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不再“网开一面”

2007-11-05 14:59:35  作者:田玲翠  来源:东方网  浏览次数:1  文字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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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日前颁布《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新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公开其相关信息。《条例》共包括了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六方面的内容。该条例一经公布,社会各方反响强烈。

办证是大势所趋

据悉,北京并非首个宣布网上开店必须在工商局登记的城市。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此前就已经作出规定,网上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南京市工商局的依据是1987年9月1日实施的我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规定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民,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登记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工商局人士表示,不论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所有以网络开店为职业或副业的人员,都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在上海,也有网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据上海工商部门介绍,除转让个人物品外,从事网上商品销售,都必须要具备通讯管理局互联网的网站运营证,办理网上店铺的营业执照,与一般企业一样,要具备场地、资本、人员等基本条件,网上开店,必须有一个实体的经营场所进行核准,网上销售只能作为一种销售手段。

“门槛”下降带来负面效应

由于成本低廉,网上开店是不少自主创业者的首选。创业者选择网上开店,图的是省事、省钱、不开发票、不缴税。在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开店的程序很简单:进入专业网站,点击阅读条款,填写个人资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等对方确认后,再点击“免费开店铺”,几分钟后,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网上开店,“享受”着网开一面的“待遇”。

“在网上开店的,100个人里有99个都不缴税。”一位开了3家网上箱包店的小老板坦言:“实体店铺的租金、装修费、水电费都不用付,不缴税也省了不少钱。”据他自己透露,他通常以6.5折的价格从生产厂家手中买进品牌包,再以7折的价格在网上卖出。“卖一个包利润不超过10元,和实体店比的就是低价。如果办了执照一样缴税,成本上去了,优势也就没了。”

不过,网上开店门槛的下降也带来许多负面效应,由于缺少必要监管,网上商店假货多、违禁商品多、商业欺诈多,导致相当多的消费纠纷。长远来看,这种“网开一面”对电子商务在国内的普及有害无益。

告别“免费大餐”

专家指出:网上开店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一旦实施,网上交易低成本、方便快捷等优势将消失,无形中抬高了个人创业的门槛。目前在网上开店的人多半是“业余”网商,他们平时忙着自己的工作,只是利用闲暇时间才去经营网店。有着两年网上开店经历的李小姐表示,选择网上开店就是因为这种经营方式方便、易操作,利用业余时间就能打理,如果都要办理营业执照,以往“网上店铺”的优越性没了,“那就情愿选择放弃。”有人担心这将会打击网商的积极性,不利于处于成长期的中国C2C业务的发展。

但工商部门认为,以往网商享受的不缴税、不开发票的“免费大餐”,在法律存在漏洞。南京市工商管理局私营个体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认为,网上开店,只要长期大批量出售谋利性商品,具有经营性质,就必须办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经营,就和街边无照摆摊性质一样。”不过也有网商建议,网上开店办营业执照,应该从源头抓起,比如大的电子交易网站,应该规定开店前必须去工商部门的网站领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

业内人士指出:有证经营,让网上店铺的开办有法可依,解决消费争议就有规可循,从这点看,“有证经营”是中国电子商务的一个进步。网上销售规范了,网民对于网上购物的信心就可大幅提升,网上交易的信用度也会随之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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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酥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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